职能保驾、不负所“托” 长清区探索开展幼儿园托育服务
日期: 2024-08-27

随着“二孩”“三孩”政策普及,以及工作生活节奏加快、家长无暇参与婴幼儿照护等因素的影响,普惠托育服务需求不断增加,长清区委编办积极探索解决路径,在机构职能调整方面加强保障,助力辖区内公办幼儿园探索开展托幼一体化服务。

一是严格把握政策导向。长清区委编办认真研究国家、省、市出台的《关于促进3岁以下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》等相关政策,鼓励幼儿园兴办托育机构或开设托班,明确到2025年“每个县(市、区)都建成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托育服务机构”,为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把好政策方向。

二是强化机构职能保障。在认真研究政策基础上,赴多家幼儿园开展实地调查研究,与教师、家长开展座谈交流,经过综合研判分析,形成增加“托育服务”职能的工作思路。以长清湖实验幼儿园为试点园所,为其增加“托育服务”职能,并协助园所进行注册登记,迈出了长清区公办幼儿园托幼一体化的第一步。

三是稳妥推进招生工作。积极督促长清湖实验幼儿园托幼一体化试点工作开展,指导园所进行多方准备。一是联合山东女子学院教育学院,依托省婴幼儿指导课程,开发托育课程;二是协调区卫健局和区发改局,出台托育服务收费标准;三是对园所进行适应性改造,为托育儿童提供场地保障。目前,长清湖实验幼儿园已开始托育服务招生,长清区委编办将继续在机构编制方面深化服务、加强保障,为推动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,加快建设教育强区贡献机构编制力量。